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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13件自治区级“非遗”将参与申报

 

  7月31日,记者从市文化局获悉,文化部于日前正式启动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桂林市的六甲歌、桂林豆腐乳制作工艺等13件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现正在积极组织相关材料,并准备向文化部申报。 

  据了解,非物质遗产是指各种类型的民族传统和民间知识,各种语言、口头文学、风俗习惯和民族民间的音乐、舞蹈、礼仪、手工艺、游戏、建筑艺术及其他艺术。今年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是已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同时还必须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重大影响。 

  市文化局社文科相关人士介绍,今年,桂林市共有13件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向文化部申报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包括:属于民间音乐类的有六甲歌、贺郎歌;属于民俗类的有红瑶服饰、盘瑶服饰、河灯节、桂林龙舟习俗;属于民间舞蹈类的有板凳龙、桂林牌灯、瑶族吹笙挞鼓舞;属于传统手工技艺类的有麻布制作工艺、桂林豆腐乳制作工艺、油茶制作工艺(恭城油茶)、桂林三花酒传统酿造技艺等。“通过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提高群众对桂林市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并使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 

  据悉,桂林市的桂林文场已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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