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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园)区
新闻来源:广西知识产权局
近日,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确定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园)区,成为我区首个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高新(园)区。试点工作自2010年8月1日起,时间二年。
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机构,成立知识产权局,并有专职工作人员。该区具有良好的经济、科技发展基础,形成了有地方优势特色的产业,汇集了全市绝大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国家级和部级产品检测中心,各类技术研究中心、科研交流和科技培训中心,综合各类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和服务。同时,桂林高新区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己任,重视科技创新,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基本形成了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具有自身特色的支柱产业,经济总量占到了桂林市的25%,涌现了如星辰公司、广陆公司、三金公司、亦元生公司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为推动全区的知识产权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另外,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坚持走知识产权发展道路,专利年申请量和授权量多年来一直位于桂林市十二县五城区之首,2009年共申请专利415件,同比增长10%,授权专利252件,同比增长26.6%,科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曾获得“广西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广西信息产业人才小高地”、“医药人才小高地”等荣誉称号。
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批准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园)区,对推动该区和全市的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以及全区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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