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林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称号
11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四川省成都市组织举办了“第三届知识产权与城市发展市长论坛”。会上,桂林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称号。这是广西唯一荣获此称号的城市,标志着桂林市的知识产权工作整体上已走在全区前列,跻身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城市行列。副市长巫家世代表桂林市人民政府领取了牌匾。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推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示范创建市和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其目的是为了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桂林市2006年至2007年开展为期2年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后,于2008年3月顺利通过试点验收评定,2008年8月被授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开始为期2年的创建期。2010年10月27日至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定组对桂林市进行了实地检查和现场评定,一致认为桂林市的创建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示范意义突出。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