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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专利条例9月1日施行 新增激励发明创造若干政策
2012-8-31 10:32:00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8月30日上午,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9月1日起实施。重新修订后的《条例》除了专利保护之外,更注重专利的激励创造、促进和管理等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明在会上介绍,2012年上半年,广西发明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96.4%,增长率居全国第一,发明创造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现有的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只有0.47件,距离“十二五”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件目标还很远,迫切需要营造更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环境,引导和激励更多的发明创造活动,推动更多的发明专利申请和应用。
《条例》对政府的责任、专利保护、专利管理、激励创造、专利应用等方面作了规定,分总则、激励创造、专利应用、专利保护、专利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36条。《条例》将于9月1日起实施,1999年7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如何进一步推动广西人民投身发明创造和专利申请的热潮中?《条例》在这方面新增了若干激励政策,明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专利资助和奖励制度,对符合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技术创新和潜在市场前景的专利给予资助,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专利给予奖励。
在激励创造方面,《条例》还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研究开发项目目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列入目录的项目,可能产生专利的,优先列入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专利应当作为其发明人、设计人申报和评定相近序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专利,可以作为该专利发明人、设计人破格申报和评定相近序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