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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网络作品也适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发布时间:2012-11-12 来源:中广网
摘要: 据经济之声报道,十八大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今天(11日)在十八大新闻中心接受记者集体采访时说,网络也适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中广网北京11月11日消息(记者王浩)据经济之声报道,十八大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今天(11日)在十八大新闻中心接受记者集体采访时说,网络也适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不是政府下发一个文件,就变成合法的了。网络作品保护有其特殊性,一种是开放的,不主张知识产权,希望上传分享;还有一种是主张知识产权的。未来可能会对这两张情况有所区分,有相应的规范。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