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10 来源:知识产权出版社咨询培训中心i智库
IPAD作为苹果公司的重要产品之一,深受包括中国用户在内的广大果粉喜爱。苹果公司为了获得“IPAD”的中国注册商标专用权,付出了6000万美元的高昂代价,今天小i就给各位粉丝讲讲这背后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主角分为两个阵营:一方是苹果公司及其在英国的子公司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IP公司);另一方是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唯冠)和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同为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国际)的子公司。
深圳唯冠曾经是一家生产显示器的公司,其母公司1989年始创于台北,1997年以唯冠国际名义在香港上市,台湾商人杨荣山是唯冠国际的董事主席和首席执行官,同时是深圳唯冠的法定代表人。唯冠在1998年下半年开始设计名为IPAD的产品,全称是Internet Personal Access Device,采用了CRT显示的触摸屏,该产品的市场反响一般。2000年,台湾唯冠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0年,深圳唯冠向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国际分类的第9类商品提交了两种“IPAD”商标申请,并且都于2001年获得了注册。